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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所有工地均须落实“六个必须”!做到“四个到位”!
发布时间:2022-08-29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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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温州市质安总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地标化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文明施工的“六个必须”标准要求
 
各地住建部门实行工地标化管理网格化责任制,做到“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要求。
 
严格落实文明施工“六个必须”及其他标准化要求,即:必须做到场内道路硬化整洁;必须做到裸露土覆盖;必须做到喷淋喷雾定时开启;必须做到冲洗设施符合标准;必须做到数字化管理;必须做到围挡规范美观等。
 
全市所有建筑面积5000m2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安装扬尘监测与视频监控设备,接入“智慧安监”监管系统,并做好日常维护,保持24小时在线。
 
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源头管理到位
 
二、是出场车辆管理到位
 
三、是泥浆设施设置到位
 
四、是冲洗管理到位
 
▎附原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地标化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生态园、高新区)住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文明施工的“六个必须”标准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施工作业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全面提升工地现场标化管理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在建工地标化管理通知如下:
 
一、压实网格责任。各地住建部门实行工地标化管理网格化责任制,做到“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要求,实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辖区工地全覆盖。对于处于打桩挖土阶段的工程项目,要强化责任落实,明确网格责任领导,并将本辖区打桩挖土阶段工程项目的标化管理网格责任清单(见附件)上报至我局(鹿城、瓯海、龙湾等三个区于5月11日前上报,其他地区于5月18日前上报)。同时,我局将实行标化管理定期量化考核,对工作进展滞后、排名末位的地区予以约谈、下发警示函。
 
二、落实标准要求。施工现场应按照我局印发的《“迎亚运·优环境·提品质”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中的要求,严格落实文明施工“六个必须”及其他标准化要求,即必须做到场内道路硬化整洁;必须做到裸露土覆盖;必须做到喷淋喷雾定时开启;必须做到冲洗设施符合标准;必须做到数字化管理;必须做到围挡规范美观等。
 
三、强化管理措施。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工地标化管理工作,领导带班对施工现场“六个必须”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发现不达标的要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到位。各地要加强督查频次,对“六个必须”落实不到位、现场标化管理缺失的工程项目实行梯度式惩处,同一工地一个年度内第一次被督查不到位的,将予以立案处罚并责令停工整改5日以上;第二次被督查不到位的,将予以立案处罚并责令停工整改并挂牌督办10日以上,对责任企业予以省级平台诚信扣分;第三次被督查不到位的,停工整改并将责任企业列入我市建筑施工领域严重污染生态环境名单。
 
四、加强数字监管。全市所有建筑面积5000m2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安装扬尘监测与视频监控设备,接入“智慧安监”监管系统,并做好日常维护,保持24小时在线。对于市区打桩挖土阶段的工地,视频监控系统未安装的或不在线、黑屏的,一律先停工停运。各地要加强数字监管力度,落实专人负责视频巡查,发现工地标化管理措施不到位的,立即督促整改落实,发现违法违规行的,一律立案查处。
 
五、处置四个到位。施工单位要履行好渣土泥浆外运处置的总包管理责任,规范运输单位的运输处置行为,做到“四个到位”。一是源头管理到位,施工单位应将渣土泥浆消纳处置工作委托给具有建筑垃圾处置资质的专业运输企业,并与其签订书面委托合同;二是出场车辆管理到位,施工单位要落实“一车一票一码一杆”管理制度,检查运输单位车辆的准运证、安装卫 星定位设施等情况,确保运输单位合规合规外运;三是泥浆设施设置到位,现场设置标准的泥浆池、沉淀池等设施,泥浆池容量满足施工需求,沉淀池要防止和及时清理冲洗水溢出;四是冲洗管理到位,工地主要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备,严格落实车辆清洗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检查出场车辆车身、车轮及挡泥板等部位是否清洗到位,确保车辆净车上路。
 
六、加强诚信管理。各地要加强对标化管理不到位、文明施工“六个必须”不落实等责任企业的诚信约束,对情节严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予以暂停发放预售许可、降低预售备案价等措施。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工地标化管理的首要责任,在招标文件中要明确列入我市建筑施工领域严重污染生态环境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作为投标单位。